江西日报社主办·江西省发行最大的日报·打开江西暨南昌市场首选媒体
| 中国江西网 | 江南首页 | 本报策划 | 必读新闻 | 图片新闻 | 财经新闻 | 娱乐新闻 | 焦点新闻 | 省城新闻 | 各地新闻 | 综合新闻 |
| 市民热线 | 新闻110  | 一追到底 | 体育新闻 | 江南时评 | 探索江西 | 收藏大观 | 青青草地 | 江南健康 | 红绿灯下 | 江南地产 |
您当前的位置 : 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  江南都市报  >  市民热线
临近交房 阳台对面竖起9米高墙
南昌付女士在青云谱区公园天下买房遇堵心事 记者介入后开发商同意换房
江南都市报 2022-01-07 07:13:45  来源: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编辑:王世强  作者:范晶

  2021年7月,在外漂泊多年的付女士返回南昌,在青云谱区公园天下楼盘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希望尽早安居。没料到当年10月份临近交房时,她发现阳台对面多了一堵墙,严重影响采光。

  付女士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记者介入后,开发商最终同意换房。

房屋被遮挡情况远景图

房屋被遮挡情况近景图

付女士在现场向记者指认

  临近交房阳台对面竖高墙挡采光

  “之前我看进入小区的南门还在建,就担心会存在遮挡问题,销售顾问承诺绝对不会有影响,没想到还真出事了!”付女士说,去年7月27日与公园天下楼盘开发商签购房合同前,她向销售顾问刘珊珊提出,希望到打算购买的22栋1单元301室实地查看,当时阳台对面的南门还在建,且墙体高度未超过2楼层高。

  付女士记得很清楚,当时销售顾问承诺,南门高度绝对不会超过3楼底部高度,对于付女士3楼的房子不会有任何遮挡。

  去年10月底,付女士去查看房屋内的装修进度,发现南门的墙高已超过3楼阳台扶手高度,将阳台、客厅、主卧、次卧的所有南面采光遮挡了一半以上,房子已经完全变成“遮挡房”。

  购房合同中未注明存在不利因素

  去年11月24日上午,记者和付女士一同来到她所购买的22栋1单元301室住宅,客厅阳台对面的南门还未完工,但大门墙体高度明显超过3楼阳台扶手高度,墙体正好挡住3楼南面阳台、客厅视野。经过现场测量,南门水泥墙体距离3楼阳台扶手位置5米左右。

  “开始客服部钟经理告诉我,跟设计协商后可以拆掉南门水泥墙1~2块砖的高度,这与我购房时看到的完全不一样。”付女士称,她是按照正常价格购买的房子,而不是“遮挡房”的价格,开发商理应守约。

  付女士出示的《南昌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显示,该项目标准名为“新悦府”,推广名为“公园天下”。合同中特别注意事项条款第二项中注明,20栋、22栋住宅一楼有物业用房,对二楼边户西侧房间有影响,并可能有视线遮挡影响;22栋(2层、9层)阳台栏杆为下部实体墙与上部玻璃栏杆结合的立面形式,可能会有视线遮挡影响。但合同中未提及付女士购买的22栋3楼有任何视线遮挡等不利因素影响。

  开发商同意给付女士换房

  去年11月24日中午,关于销售人员刘珊珊承诺大门墙体高度不会超过3楼底部高度一事,案场销售刘经理称,自己没有去过现场,也不知道刘珊珊带了付女士去现场实地看房,是付女士反映问题后,才发现南门墙体已经做到9米高。对于付女士提出的恢复原本购房时的房子情况或者换退房的诉求,该公司没有给出准确答复。

  去年11月26日,记者再次来到公园天下楼盘营销中心。相关负责人回应称,没有刻意欺骗消费者,从沙盘效果来看,确实会遮挡2楼和3楼,购房者是能看到有这些影响的。“合同中对于不利因素的说明,只会写非常接近楼栋或者已经在楼层里面存在的问题,入户大门(南门)距离楼栋5米以外,对该户的采光和通风没有影响,所以不会在合同中体现。”客户关系总经理许佳说。

  几经周折,开发商与付女士达成协议,以换房的形式解决问题。去年12月底,南昌市青云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将督促开发商尽快走完换房程序,保障消费者权益不受损害。

  1月6日,付女士告诉本报记者,开发商承诺,近期会尽快办好换房手续。

  文/图 伦艺菲 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范晶

相关新闻
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大江网(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江南都市报2022-01-07
新闻排行榜
江南娱乐
图片新闻
江南策划
江南都市
江南都市(第5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