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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周泽涵、全媒体记者段萍摄影报道:4月14日,本报在A03版刊登的《公共绿地成业主“私家花园”》报道,引发社会强烈关注,不少读者反映自己居住的小区也有类似情况,并对此类行为表示谴责。4月18日,记者再次来到南昌路通沁园小区看到,26栋后院公共绿地已基本恢复,31栋后院的绿地也正在恢复中。
26栋后院受损的公共绿地已基本恢复
当日,艾溪湖管理处城管中队两名工作人员前往南昌路通沁园小区查看恢复情况,记者随同前往。在现场看到,26栋后院曾经被改造的区域,如今已经种满了绿植,公共绿地基本恢复;31栋后院正在回填,现场有一名工人正在一趟一趟地运泥土。
“我们接到居民投诉后,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核实。”艾溪湖管理处城管中队中队长李诗杰表示,他们已与物业、社区建立了联动工作群。此外,该中队将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他表示,对于此类行为,他们将依据《南昌市城市绿化管理规定》作出处理,首次违反的按实际价值予以赔偿,并处以赔偿费1倍的罚款;再次违反,则处以赔偿费2倍的罚款。
“下一步,我们将要求31栋业主7天内将后院公共绿地恢复原状,并会持续跟进整改进度,确保被损毁的公共绿地得以妥善修复。”李诗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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