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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以“零强制”方式实现案结事了
江南都市报 2025-05-10 05:09:09  来源: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编辑:舒小露  作者:兰春

  本报讯 程机龙、占志微、全媒体记者兰春报道:4月17日下午,在铅山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的督促下,被告叶某主动向原告王某支付了4万元赔偿款。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以“零强制”方式实现案结事了。

  2024年12月,被告叶某驾驶三轮电动车逆行时,与相对方向直行的原告王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导致双方车辆受损及王某身体多处骨折。经司法鉴定,王某构成九级伤残。因叶某未履行赔付义务,王某遂将其诉至法院。

  “老百姓到法院是为了解决问题。”考虑到王某亟需治疗,铅山县人民法院立即启动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实现快速立案、快速审理。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在详细了解王某诉求后,积极联系叶某所在乡镇综治中心,共同参与矛盾化解工作。叶某向王某诚恳道歉,并表示因家境困难一度选择逃避赔偿责任,希望王某能在赔偿金额上予以让步,承诺将及时履行赔付义务。

  经承办法官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王某同意叶某赔付4万元,并承诺不再主张后续治疗费用。在法官督促下,叶某调解后立即向亲友筹措资金,将4万元赔偿款如数支付给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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